各乡镇,区直各单位:
当前国际国内疫情防控形势严峻。近日,新冠肺炎疫情已从江苏南京波及到湖北、辽宁、北京等多个省市,截至8月2日,全国现有4个高风险和91个中风险地区。为切实保障全区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北京2022冬奥会如期安全顺利举办,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7月10日以来,凡到达过南京禄口机场(包括送客、乘机、经停、转乘等)及国内95个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原则上暂缓来崇返崇;已来崇返崇人员和确需来崇返崇人员,提供48小时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主动向所在单位、社区(村委会)报告,配合属地疫情防控部门落实好防控措施。
二、对近14日内有国内高风险地区活动史的来崇返崇人员,一律进行“14+7”隔离医学观察,分别于第1、4、7、14天各开展一次鼻咽试子核酸检测,其中第14天进行核酸平行检测、血清抗体检测、CT影像检测,全部合格后解除隔离。
三、来自中高风险地市所在低风险地区的人员,需持48小时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证明的,需进行1次核酸检测,检测期间集中隔离),纳入社区网格化管控,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监测期间严禁外出。
四、坚持非必须不出崇、不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暑期出游避免出境游,如需出游要提前了解旅游目的地疫情防控要求和景区客流、交通管控情况。旅游期间请务必做好个人防护,返崇后应主动向所在单位、社区(村委会)报告。
五、坚决防止人员聚集,对主城区少年宫、滨河公园等市民广场以及金都超市等易发生人员聚集区域,执法局要加大常态化巡查力度,对不佩戴口罩、人员大量聚集的行为及时进行劝导疏散。要严格落实婚丧嫁娶报备制度,大力倡导丧事简办、红事缓办,减少人员扎堆聚集,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六、按照“从严、从紧”和“非必要不举办原则,严格教堂活动监管和流动人员管理,教堂暂停对外开放,暂停大型聚集性活动疫情防控审批,取消农村集市,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七、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政务大厅、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酒店宾馆、医疗机构、药店、车站、高铁站、养老院、敬老院、银行、景区、文化娱乐场所、公共交通工具等各类公共场所以及居民小区、公寓,对出入人员全面实行健康码和新冠疫苗接种后金边标识码“二码联查”的同时,在出入口要设置语音提示,倡导群众佩戴口罩,减少流动,自觉接种疫苗。
八、所有小区要启用门禁系统,对小区分散住宅没有独立门禁的,社区组要按照“集中划片、部门包联”的原则,规划建设门禁系统,派驻专人值守。
九、严禁有14日内中高风险地区活动史人员和未接种疫苗人员进入医疗机构住院部、养老院、学校等特殊机构及冬奥场馆、涉奥酒店、雪场景区等重点场所。卫健局牵头做好23类重点人群动态管理和每周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检测结果报区应对办备案。
十、实行外来人员日报告制度,特别是雪场酒店、小区公寓和建筑工地等重点部位,要采取专人进驻、分片监管、楼长制等措施,全面精确摸排。对公安大数据推送信息,要日结日清。
十一、雪场景区、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要进一步压实法人主体责任,因管控不力造成疫情传播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同时,要采取限流措施,原则上人员不得超过最大人流量的50%。
十二、经太子城高铁站、长途汽车站进崇人员必须检查14天以来行程,健康码和行程码出现异常的要立即报告,坚决守住第一道防线。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要严格落实佩戴口罩、通风消毒、健康监测、乘客扫码措施,网约车、出租车不得到中高风险地区(包括北京市昌平区、海淀区)运营。
十三、教科局要提前做好秋季开学准备,离崇师生需距离开学14天之前返崇,并且按照卫生防疫要求,做好健康监测工作。
十四、实行卫健系统干部包联医疗机构(诊所)和理发店、市场监管干部包联药店、党政机关包联小区防控责任制,进一步压实“哨点”监测预警责任。
十五、各类零售药店禁止销售止咳、退烧、抗病毒、抗生素“四类”药品,北医三院崇礼院区发热门诊做好“四类”药品储备工作,保障群众正常就医。
十六、党政机关要带头压减会议活动,提倡视频会议,一线办公。党员干部带头减少不必要的聚餐聚会,尽量居家生活、减少外出。要主动宣传权威信息,宣传解读有关政策,普及防控知识;不要转发任何未经权威机构认证的小道消息,自觉抑制发布和传播虚假信息。
十七、各联防联控组要切实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工作来抓,用大概率思维去处理小概率事件,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督导落实。各乡村、社区、小区物业要切实履行好属地管控主体责任,强化底线思维,充分认识到疫情防控是最大的政治,疫情出问题一切等于零,真正扛起责任,守护安全。
十八、持续关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中的“各地疫情风险等级查询”,密切关注是否有来自中高风险地区及中高风险地市低风险地区人员,如发现相关人员请主动向乡镇、小区包联单位、区疫情防控办(0313-4612298)报告,并劝导做好个人防护,不要事不关已,无动于衷。
十九、接种疫苗是最有效的防护措施,适龄无禁忌人群要应接尽接,构建全民免疫屏障。
二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是每个公民的法定义务和应尽的社会责任。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